一
王兆军是带着喜悦和自豪的心情,开始这部纪实性著作的写作的。他在谈及写作《问故乡》(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1月北京第1版)的缘起时写道:“五年前,当我开车行经临沂滨河大道时,不经意间回眸一瞥,……天际线的那边,丛生的高楼在彩云背景上显示着俊美的剪影,……这情景如海市蜃楼。”由此,他想起多年前的一位朋友,朋友告诉他:“当他站在纽约的东河大桥上回看曼哈顿城区时,那情景让他禁不住惊叹人类竟能造出如此壮美的风景!”故乡的这一惊人的变化,使他不由地在问自己,那个曾留给他荒凉记忆的沂河呢?那个破旧的灰色的小城呢?于是,他想探寻自己的家乡为什么在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会有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什么这座建城已有二千五百多年历史的小城,历经千年的沉睡,会在一夜之间醒来,从一个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王兆军的故乡位于山东省南部的临沂,在地理上称为沂蒙山区,而在特定意义上则是沂蒙老区。他出生、成长的村庄是一个叫做黑墩屯的、有着千年历史的村庄,差不多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心。现在,这里已成为城市的郊区,自市区有一条叫做凤凰大街的马路直通其家门前。这是一个有着十多个姓氏、三千多人口的大型村庄。1949年前,这里有酒坊、油坊、染坊和各种小食品作坊,有药铺、铁匠铺、理发店、骡马大车店,还有京剧班、肘鼓子戏班、私塾等,是一个农耕时代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村落。1949年后,伴随着时代的风云,以土地为核心,分分合合,几经反复,乡村生态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王兆军是1978年恢复高考之后第一批通过高考走出农村的人。上海读书,北京做事,海外游学,成长为当代著名的作家,创作了大量的小说、报告文学和散文随笔,其乡下人三部曲(《白蜡烛》、《青桐树》、《红地毯》)收入国家图书馆馆藏建国六十年500部优秀小说,小说《白蜡烛》、《落凤坡人物》、《关于井神街四季的卡片》等,被翻译成日文、英文、德文。在中国,尤其是像王兆军这样出生、成长在乡村的文人,普遍拥有一种难以割舍的乡愁。余英时认为那是一种中国文化的情结。他举李陵《答苏武书》中的“远托异国,昔人所悲。望风怀想,能不依依”为例,说此情古已有之。其实,即使没有“远托异国”,只要离开故乡久了,便自然会生出一种怀乡之愁。这是因为中国文化的本质是农耕社会发育出来的文化,固守乡土,不离亲人,在秩序井然的社群中生活,是这一文化的核心。这种乡愁,使得他们对于故乡有一种无法脱离的根源,故乡的每一个变化,都牵动着他们感应的神经。面对那不经意间的回眸一瞥,以及那个使他心头一振、追忆起了游子愁绪的“剪影”,使这种乡愁荡漾开来,让王兆军毅然走出城市,回归故乡,一住就是五年,写出了这部高度纪实的《问故乡》。
近年来,用纪实的笔调书写乡村、故乡、农村的作品,出版了许多。其中引起较大反响的有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以及美国作家何伟的《寻路中国》。前者以理性的目光,试图透过对一个村庄的挖掘与回望,在中西文化比照中思考中国的未来;后者则是以第三者的视角,让我们看一看我们自己不停地变化的身影。与他们相比,这部标称“当代农村的局外体验”的《问故乡》则采取了两种方式,即全景式的探寻与微观的记录,来感知故乡,发现故乡,记录故乡,并以此来释解自己的乡愁,思考故乡的今天及未来。
《问故乡》是两次写作的合集。第一次是试图对“壮美的剪影”进行解读与追问,探寻其背后的原因和动力。其结果是作者发现了“释放”,或者“解放”。不论是“释放”还是“解放”,都说明那种“原因”和“动力”是原本存在的,中华民族,或者说中国人,中国农民并非是这个星球上的特殊族群,并非真的是天然地拥有“安于贫穷”的本质。他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或者说千百年来一贯表现的那种持续贫穷面目,是一种被“捆束”的结果。而当这种“捆束”解开之后,那个原本存在的“原因”和“动力”就会迸发出巨大的力量,使“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就能完成。而这个“捆束”中国农民的力量,其实既来自儒、释、道,也来自从西伯利亚引来的意识形态。而冲开这个“捆束”物的,是新的思维模式:自然科学的思维,市场经济的思维,以及尊重人性的思维等。这第一次的写作,在《问故乡》中,即名之《天干集》的部分。
然而,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地吊诡,当我们以一个宏大而又广阔的视角去看一个地方时,那是美丽的,壮观的,如同我们站在山坡下看满山的秋色,大自然呈现出的是最为绚丽的色彩的美。而当我们走进山林,来到树下,看到的则是一地枯败的落叶,秋日的萧杀之气,不免又引出我们的落寞之感。当王兆军带着喜悦与自豪,完成第一次的写作之后,却又发现这些都是宏观的,是一种对于故乡巨变的全景式扫描。正如他在自序中所说:“当我完成《天干集》的编写之后,立即发现这里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这些宏观政策的表述虽然都是确曾发生的实践,但其所描述的成就和民间社会的实际并不吻合。……你不能把一个片面的乡村拿给读者。”于是,他又以一个回归者的身份,深入到乡村的内部和幕后,与乡亲们零距离地接触之后,把耳闻目睹的那“壮美的剪影”背后的活生生的故事,记录下来,写出了乡村真实生活的另一面,“乡亲们的衣食住行,悲欢离合,喜怒哀乐,进项开销”,整理成十二篇文字,名之为《地支集》。恰恰就是在这个《地支集》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乡村和真实的农民的生活,感受到了乡村在当下的地位,感受到了改变乡村现状的急迫,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难以忘怀的故乡印记。
在《地支集》中,王兆军以儿子、大伯、兄长、弟弟、侄子、朋友等乡村人的身份,深入到了故乡的内部,故乡的幕后,以其家族中的人物为中心,以亲戚、朋友的关系向外延伸,先后写了近七十个人物,这些人物涉及农民、农村商人、工厂主、企业家和官员等,映照出了乡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全部图景。因为这些人物与著者有着一定的熟识的关系,相互的沟通是坦诚的,真实的,深入的,因而也就写出了这些人物内心深处真实的喜悦和怨怒,让读者感受到了整个中国迅速发展、繁荣向前的背后,乡村的那种疲惫、苦闷和焦躁。
二
当城市在讨论如何让人更好地休闲,并将其列为无限的市场存在而加快开发力度的时候,乡村的主调却仍然是“劳作”。在《问故乡》中,我们看到的是这个位于城郊的乡村,在整体上处于一种高度的“劳作”之中。这种“劳作”不是现代生活意义上的劳动,更不是工作,而是乡村的存在,是一种精神状态。在这里,劳作是人生活的目的,是人存在的基础。作者的弟弟家,除了种田之外还办了一个养猪场,已是老年的弟弟 “平日里没有一丝闲暇,脸上总是流着汗,一时没了活,他就坐立不安。”一位按辈份应该叫做大爷的老人,晚年患了癌病,已经不能下地干活了,但他仍然坚持下地劳作,干一会儿就躺在地垄里歇一会,最后死在了垄沟里。在乡村老人的意识里,“对子女没有用处了,就得准备死。”而所谓的“用处”就是“劳作”,耕种土地、看护家园、照看孩子、做做手工等,在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没有休止的“劳作”。在这里,“劳作”的终结是疾病,甚至是死亡,否则只要一息尚存,就要不停地做活。
一位本家兄弟给作者算了一笔土地收益账:现在种地,除去水费、种子钱、农药钱、化肥钱等,不算工钱,免税、免赋,加上补贴,一亩地一年能有一千元左右的收入。但农民过日子,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都要开支,所以只能靠外出打工。生病虽有新农合,开支减轻,但会耽误工夫,影响收入。在乡村人多地少的自然状态、严重缺乏技术能力、严重滞后的社会保障条件下,农民只能拼尽力气地“劳作”,即便如此,很多人家才能勉强地过日子,才能盖起新房子,为儿子娶上媳妇,保持一种温饱的生活。而温饱的后面还有小康,还有富裕。城市通过电视等媒介传入乡村的信息已经给他们描绘出了未来的样子——声光十色的梦一般的天堂。这既是时代的引诱,也是人性使然。而这更使他们在竞争中保持高度的劳作,才不至于被这个时代抛下。农民,在用自己的双脚,拼了命地追赶着高速前行的时代列车。
人多地少的现实使农民认识到,依靠耕种有限的土地是无法达到小康的,富裕更是无从谈起。所以,“乡村的经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丰富,各条小路上都挤满了逐利的身影。”在“劳作”这个苦涩的背景之上,在乡村有限的土地之上,农民各呈其能,摸索着发家致富的路子,经商、收废品,开设小加工厂等等。《问故乡》中,王兆军写了十几位企业家、小工厂主的故事。其中既有开设大型养殖场、商业集团的企业家,但更多的则是那些小企业主。在这个靠近城市的乡村,呈现出一个完全的自由经济的状态,遍布乡村的小企业、小商店,没有规划,不成系统,各有各的门路,即便是从事着相同的行业,生产着相同的产品,也大多互不沟通,各自独立运作着。这些丛林般存在的小企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赚钱。改进技术,开发新品,预防污染,都无从谈起,所以,不少企业“开着开着就倒了”。更严重的是,这些野草一般自生自灭的小企业,竟也如野草一样破坏、侵蚀和掠夺着乡村的清静和纯洁,一些小加工厂躲猫猫式地向地下排放污水,严重的污染“一百年也清除不了”。而一些废旧物品洗炼厂,毫无顾忌地向天空中排放着污浊的废气,土地、河流、空气,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污染。在这幅生动的乡村经济图景里,我们看到了每天为18元的工钱而被废旧物品腐蚀得难以触目的双手,看到了因为长年在废旧物品回收加工手做工而引致的严重肺病,看到了因为在小冶炼厂做工而过早逝去的生命。那个“户庭无杂尘,虚室有余闲”的乡村,那个“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乡村,已经消失了在历史的天幕之中。
在任何社会里,文化是育植人们精神的根基。曾经产生、养育和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乡村,现在却是呈现出了一片散漫零乱、消沉郁闷的状态。透过《问故乡》我们发现,乡村里背负着文化传承责任的缙绅早已经消失了,即使还有文化人居住在乡村,但已经失去了传统的作用。起到传播传统文化任务的艺术活动,也已经消失。在故乡,曾有一家肘鼓子戏的演出班子,1980年代,还曾火热地演出,但现在已沉寂了二十多年,没有演出就没有传承,原来的演员现在大多已进入了迟暮之年。他们不想被这个时代淹没,他们渴望着能将他们的技艺传承下去,但现在已经被强大的电视所取代。在乡村居住了一段时间之后,王兆军问他的兄弟:“在村里办一个小型图书室怎么样?”“办那个干什么,干花钱,谁有闲空看书。再说用不了几天,书就会被拿没了。”经过一番观察,王兆军发现,乡亲们很少读书,很少看报。他们资讯的来源就是电视广告和口口相传的零散信息。然而,强大的电视虽然成为乡村里传播文化的唯一方式,但其中以城市为中心的文化呈现,除了引诱的作用之外,在乡村显得像是远在云端的舞蹈。
在乡村文化中,活跃的是酒文化。村里人最常见的休息方式是喝酒,利用短暂的劳作之后的时间,或几个人相聚,或独饮自酌,“累了一天,不喝点酒歇不过来。”饮酒,没有了精神愉悦,只是用来麻醉身体。而在文化虚空的背后,则是各自的寻找,传统的佛教,外来的基督教,以及其他别样的宗教,都有信徒,但都没有成为主流,弥漫在乡村的主流文化是金钱与物质。
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考量一个社群的精神状态,最直接的就是看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三、四十岁的青壮年人的状态。因为王兆军的故乡位于城郊,所以不像那些偏远的远离城市的农村腹地,“青壮打工去,收禾老与姑”,留下的是一个空巢的乡村。在这里仍然有很多青壮年人居住着。他们之所以留在乡村,是因为他们大多都有自己的经营项目,但规模不大,比如家禽养殖、贩卖皮子、提炼动物油、搞运输、小商品生产、柳编贸易、花卉种植、熟食加工、机械修理等等。对于这一部分人,王兆军称其为小资产者,他们大多为七O后和八O后,都有一辆面包车或轿车,各有一帮小弟兄,平时一起玩,主要是相互吃请,结伴旅游、钓鱼等,不吝啬。他们基本不做农活,家里的土地主要由父母耕种。他们居住在乡村,但又是乡村的游离者,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村保持了一定距离。“对于社会腐败现象,他们有过痛恨,前些年还希望着有青天出来纠风,现在已无此奢求,被动地接受潜规则,遇事托关系、找朋友、打点疏通。他们惟一的愿望是生意顺遂,有了麻烦花钱能够摆平就好,他们羡慕大财主,但自知能力有限,不敢妄想。”这些人的精神状态,无疑更增加了我们对于乡村现状的忧虑。
养老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古老的问题。千百年来,中国文化所倡导的是个人养老,人至老年之后,靠年轻的子女赡养。虽然也有“老吾老及人之老”的观念,但仍然是个体层面的倡议,并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养老观念。伴随着中国进入老年社会,近年来,社会养老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但从普及层面上看,也仅限于向居民发放养老金,以及刚刚兴起的养老院建设。而在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机制下,乡村养老除了向超过一定年龄者发放少量养老金外,对于老年人的赡养仍然主要依靠子女的照顾和看护。当下,为什么整个社会极力倡导孝道,主流媒体持续的宣传,相关机构的评选孝子,一方面是传统文化回归的自然表现,更重要的是快速进入老龄化的中国,还没有力量和能力承担起社会养老这个重担,尤其是在实行了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相对于旧时代的老年人,其生育的子女不是很多,而整个社会又进入了人口大流动的时代,使得养老问题更加突出,致使空巢老人、无人看护老人大量地存在。孝道是一种人性的自觉,缺少或没有这种自觉的人,将老人“抛荒”也已经是司空见惯。近期,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公布了其历时6年,调查了11个省40多个乡村形成的研究报告,“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部分地区农村老自杀开始被视为正常,甚至合理”的地步。(《京华时报》,2014年10月3日)在《问故乡》,我们同样看到了这个问题存在,以及它所表现出的严重性。
这里虽然是城市的郊区,但在养老问题上依然没有组织、没有集中、没有指导,更没有社会服务。《问故乡》中所写的人物,依照年龄划分,其中三分之一以上属于老年人。而这些老人,要么在劳作,要么在等待着死亡的到来。从老人的这一面讲,他们感到“对子女没有用处了,就得准备死。”而在子女这一面,他们要拿出大量的时间劳作,或耕种土地,或做生意赚钱,或者打工养家,因为他们也有他们自己的子女要养,而且养育的成本越来越高。所以,他们也不可能拿出更多的时间来陪护老人。可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在他们生命的最后的岁月里,惟一指靠的还是子女孝心的自觉。他们年轻的时候,有力量呼唤他们,使他们围拢在自己身边,但在生命接近终点时,他们连呼唤他的子女到其身边的力量也没有了。所以,在孝顺子女的照顾下,老人可以安然地走完生命最后的里程。可是,如果子女稍有不孝,或者不在跟前,他们的生命里不仅没有尊严,而且极其凄惨。《问故乡》里,有三位老人的最后岁月就是如此。一位是作者的同学,因为儿子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而被“小分队”管制了几天后,精神受到了刺激而失常,一个人独居在老年屋里与垃圾为伴并最终死在了那里;另一位老人虽然养育了8个子女,但只能靠在独居的小屋里逮老鼠充饥;还有一位无名老人,没有子女认领,尽管有社会人士的救助,但还是很快死在了独居屋中,最终也无人知晓其子女何在。
美国学者鲁恩·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将西方文化称为罪感文化,而将东方文化归为耻感文化。耻感文化的作用机制,一是依靠人的良知,二是依靠周围舆论的压力。很多时候只有二者维持平衡,才能使这一文化发生约束作用。从乡村孝道的现状看,这一文化的平衡已经出现了倾斜,外在舆论压力应有的作用已经萎缩,这一文化的机制仅仅依靠人性的良知来维系着。非孝者已经不再惧怕社群的舆论压力,因为这种压力不再有实际的约束力,一个人只要有了金钱,就可以过得自然安适,甚至可以迁居他处,离开熟识的社群,将舆论的压力消解得干干净净。
在《问故乡》中,王兆军也写到了乡村的社会管理,比如村干部的选举,甚至还依据他的耳闻目睹写出了乡村干部获取灰色收入的途径和方式。但是没有涉及乡村管理机构在乡村的作为。而何伟的《寻路中国》却对乡村管理机构的作为进行了描述。何伟所写的乡村是北京远郊的一个叫做三岔的小村子,那里有健全的农村管理机构,它的职责主要是:按照上级的部署组织村里的中共党员进行学习,传达事务通知——主要是用村里的高音喇叭进行广播,另外还有评议村里的社保户,发放各种补贴,协助治安机关维护村里的治安等。在这些工作中,乡村管理机构是被动的,即上级让做什么才去做什么,上级没有安排,村干部便去忙于自己的事务。按照上级对于村干部的要求,他们不仅要从事村里公共事务的管理,还要充当乡村致富的带头人。而这种带头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己做一门生意,率先富裕起来,起一个示范作用;另一种则是利用自己知识、资源等创办属于乡村集体的生意,让村民从中受益,自己则同其他村民一样从中获取一定的薪金。后一种是上级倡导的,但实际存在的则大多是前者。而这种被动式的乡村治理机制,无疑加重了乡村碎片化的进程。
三
当代著名评论家苏珊.桑塔格说:“所有伟大的作品都引起沉思,一种动态的沉思。”《问故乡》可能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其中每一个人物的现实生活,以及由这些人物组成的乡村,则是引人沉思的。读过《问故乡》的《地支集》,人们印象中的田园牧歌的景象,已经被一个个劳碌而又紧张的身影替代。在那里,人们看不到乡村的平静与恬淡,感受不到幸福与满足。相反,感受到的则是时时处处的忧虑、愁苦、麻木、焦躁,甚至还有一丝恐惧。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如空气一样的存在,你并不知道它们的来源,看不到它们的尽头,而且即便是愤怒,似乎也无处申告,无处安放,更无处排解。村民们只能在这样一种虚空而又实在的氛围中,凭借着自己的耐性与耐力,静静地支撑着、坚持着,以自己的方式怒力地寻找着突围的方向。他们惟一的目标是抚育孩子长大,为子女盖好房子,完成宗代的传承。但传承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茫然而又混沌。在故乡,活着是存在,是目的,是理想,仅此而已。
中国当代的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1980年代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出了乡村应有的生产力,打开了紧紧围住农民数十年的围栏之后,整个农村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高涨的热情,农民靠自己的双手初步解决了生存问题,种地的农民终于吃上了饱饭。然而,当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农村再一次失落了。相反,刚刚解决了吃饭问题的农民,却又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城市改革的阵痛,再一次成为城市发展的付出者,继续存在的农产品剪刀差,过山车一样的生产资料价格,繁重的农村提留,一波又一波的土地调整与征用,农民不得不继续为城市的发展提供资本、土地和人力,致使“三农”问题、土地征用问题等成为一段时间里最为重要的社会问题,成为最为紧张的社会关系的重要部分。在城市经济发展起来之后,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反哺农村:取消了农业的税赋,发放种田补助,为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对贫困农民给予“低保”,启动新的农村合作医疗等等。但是,所有这些政策只是缓解了农民与社会的紧张关系,与日新月益的城市相比,乡村成了改革的看客。不仅如此,农民还要额外地承受由城市发展出来的,延伸到了农村的社会腐败行为的侵扰,在《问故乡》中,我们就看到了农民用血汗钱,为了子女当兵、读书,为了平息事端,而疏通关系、打通关节的故事。
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管理方式,使得农村、农民与城市、市民有着深厚的隔膜。在王兆军的故乡,“虽然距城区只有十多公里,但乡下人觉得城里人是另一个民族,各过各的日子,利益没有融合处。”他们“眼看着城市日新月异,乡村却像被人撂在野外的弃儿,没有人关心他们,心情落寞,沉郁挂在脸上。”这是农民真实的感觉。而在城市人的眼里,农民是自私、愚昧、不卫生、心胸狭窄者,以赵本山为始作俑者的小品里,农民始终是被嘲弄的艺术对象。何伟在《寻路中国》中也写到了城市人对于农村人的歧视。他在乡村的邻居魏子淇的儿子魏嘉病了,他开车带他到北京一家医院就医,一身农民装扮的魏氏父子,“在医院的过道里被推来推去,没有人理会他们,像是隐身人。”当何伟实在看不下去,抱起孩子去问医生的时候,立即被热情地带去挂号,看医生。而医院里的墙上则写着醒目的标语:“有了您的合作和我们的经验,您的宝贝将会得到最好的照顾。”显然,这里“照顾”的是城市人的宝贝,而农村的孩子显然不在其内。农村人的自甘落寞,与城市人对于乡村的根深蒂固的歧视,这样的社会观念混杂起来,沉沉地压在农民的头上,隔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而这种观念使得社会公平难以向乡村延伸,使得城市占用农村资源变得坦然。当城市变得越来越大时,它带给乡村的阴影也就越来越大。
传统的乡村生活,除了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习俗维系之外,乡村绅士的存在,使它还拥有一种文化上的自我净化的能力。当乡村被新的政治力量拉入了现代生活之后,输送到乡村的新式文化,即以革命、斗争,以及感恩、歌颂为主题的所谓新文化,替代了旧式文化,并在乡村持久深入地宣染之后,在乡村呈现出了两种现状:一种是人们不再顾及与思虑行动的过程,而只讲求行动的结果,尤其是无神论的流行,使人心中没有了的敬畏之感,再加上改革浪潮所引发的物质至上观念,使得乡村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现象:造假仿冒、污染环境,以及为追求更大利润而只提供简单的劳动保护,使同样是乡亲的打工者深受恶劣条件的危害。金钱至上的观念,侵蚀了原本纯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另一种现象则是,在长期的感恩、颂圣文化训化下,农民更加迷失了自我,不仅没有了乡村自治观念,没有了平等自由的意识,而且逾来逾依赖清天、上级来关心自己、解救自己。如此,更加放大、加重了当下乡村的问题。
四
伴随着记录的深入,王兆军似乎完全融入了他久违的乡村。所以,《问故乡》的文字中弥漫着一种温暖的情调,那是一种持续的,透着力量的对于故乡的热爱。在这温暖中,又有一种悲悯,体现着一个当代知识分子责任感。他在《精神家园》一章中写道:“有一阵子,我写过一些田园诗,推敲修辞打磨音韵时也曾有过些微的自得。后来由于生命的悲歌缭绕左右,自觉那些吟风弄月的诗歌近乎无聊,也就失去了继续的兴致。许多切实的问题需要关心,需要呼喊,而我只能远远地看着,默默地听着,一种逃避是非的羞耻,一种爱莫能助的悲情,让我难以喘息。……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的微簿的功德,就是将这些事记下来,立此存照,以慰我心。”由此我深切地感受到,王兆军开始时那种急于认同的乡愁,已经变成了一种对于乡村责任回归的自我呼唤,由贺知章的“少小离家”般的陌生感受所引发出的重新认识的欲望,变成了陶渊明的“田园将芜,胡不归”的内心呐喊。我想起了那个陀山鹦鹉,“昔有鹦鹉飞集陀山,乃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哉?对曰:常侨居是山,不忍见尔!天神嘉感,即为灭火。”
相对于被撂荒的乡村,相对生存于城市阴影中的乡村,相对于乡村的未来,对于一个离开乡村的游子,对于一个有着知识分子意识的人,现在最需要也许就是走进乡村,去体会它的苦难,记录它的忧愁,呈现它的现状。只有呐喊才能被关注,只有发现才能疗治。近年来,乡村的沉寂,就是因为它失却了话语的权力,没有了表达的声音。
五年多的乡村生活,王兆军不仅记录了乡村隐秘而又苦涩的现状,也看到了沉淀在乡村内里的亮色:“我在乡下看到了另类事实:尊重劳动、珍惜友情、简约交往,对平等人格的渴望远胜于金钱!在乡村,质朴刚毅的传统还在继续,从来没有灭亡过。”因此,不论这里现在如何,都使得王兆军在《问故乡》的最后道出了他的心声:“我的双脚终于落在这片肥沃、和平、充满亲情但不无哀伤的土地上,我深爱这里的人们,包括他们的快乐、悲伤、向往和焦虑。”
是的,乡村,我们“常侨居于是”;是的,对于乡村当下的处境,我们又“何忍见尔”?
2014年10月30日初稿
11月5日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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