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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落地实施 微商、代购还好吗?

2019-01-04 10:50 来源: 赛迪网 
摘要: 伴随2019年新年钟声敲响,万众期待中迎来了众多新规的实施。其中,最受瞩目的法规之一当属《电子商务法》。在刚刚经历了法规实施前的最后一个双11、双12狂欢后,2019年对电子商务

  伴随2019年新年钟声敲响,万众期待中迎来了众多新规的实施。其中,最受瞩目的法规之一当属《电子商务法》。在刚刚经历了法规实施前的最后一个双11、双12狂欢后,2019年对电子商务行业来说可谓整体重生、升级再造的起点。

  作为电商法的配套政策,2018年12月初,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此外,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但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于是,代购、微商们开始人人自危,甚至2018年年末时放出众多“清仓大甩卖”,似乎宣告业务的终结。在朋友圈中也频频出现类似“2019年以后的代购是操着卖白粉的心还赚不到卖白菜的钱”等的文章。

  其实,代购、微商等行业的整顿并非从去年开始,行业不断壮大发展中一直伴随着乱象丛生。如偷税漏税、假货泛滥、个人信息遭泄露、售后推卸责任等问题屡见不鲜。同时在微信中,个人代购行为难以监管,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维权。代购行业,正是逃税避税的重灾区。去年11月初,某淘宝店店主甚至因为逃税漏税、走私等非法行为被抓进监狱。

  而现在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则是为代购、微商等上了“紧箍咒”,警醒其合法经营,改变“消费者最弱、商家最强”的不合理局面。

  其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商法还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定义,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这也意味着,此前处于法律盲区的个人海外代购将受到约束,纳入监管范畴。无论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还是在直播平台带货,抑或是在淘宝开代购店,都将被列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电商法,经营者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

  不仅是税收和经营范围受到合规审查,以前广为吐槽的大数据杀熟和人工刷好评等行为也不复存在。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否则可能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从长远发展来看,法律的出台将使现阶段处于监管盲区的海外代购有章可循,代购的违法成本将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品价格可能会上涨,但一定是利大于弊,这样不仅商品质量可以得到保证,在售后维权等环节,消费者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在他看来,海外代购市场不仅不会没落,相反会在法律的框架内良性有序地发展。

  但同时,他也指出,微信朋友圈的微商是贯彻新电商法的难题之一。今后应该更多地从交易实质出发,而不限制于微信朋友圈的定义,着力于市场安全对其进行规范。

  对于各种代购和微商平台,2019年的出路大致可以分为保持现状和转做小众生意和转做终端分销三种。一些大规模的代购或许早已注册公司,与品牌方直接合作,所以比个人商家有更大优势,所以这部分维持原状即可,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个人商家的小规模代购行为,可能会面临利润空间首挤压的困难,所以进行熟人间的线下小规模交易可能是其较好的出路。对于希望完全转行、放弃代购行业的个人来说,也可以利用积攒的人脉资源再对接其他商品供应链,另起炉灶开辟第二事业。

  总体来看,电商从业者分析,规范化的跨境电商将迎来新机遇,此前因代购引发的假货泛滥、打价格战、客源流失等问题将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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