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今日福安”8月27日消息,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发布《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等政策。《措施》自8月18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两年。
《措施》显示,福安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
同时,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要求。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从50%降低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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