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而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北京晨报讯(记者 陈琳)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昨天,人社保副部长游钧表示,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更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待遇。
《通知》明确,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二是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三是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四是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
游钧介绍,2017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万亿元。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收大于支。但由于人口抚养比差异等原因,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份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而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对基金进行适度调剂。
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目的是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发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先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来均衡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逐步完善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权威解读
“前台不动、后台调整”
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最关注的是中央调剂基金主要来源是什么,会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影响退休人员待遇?
游钧表示,首先,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的。作为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所以我们叫做“前台不动、后台调整”。
其次,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后,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所以它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有的省上解的资金额大于得到的拨付额,我们叫做贡献省。这些省份普遍养老负担比较轻,基金结余比较多,支撑能力比较强,所以调剂后不会影响这些地方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的省得到的拨付额大于上解额,我们叫受益省,这些省通过调剂能够缓解基金的支付压力。所以通过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能够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各地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就更有保障了。
“至于基金的安全问题,请大家放心,中央调剂基金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各地从本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中上解的中央调剂基金中央一分不留,按照统一的核算办法全部拨付给各地,纳入到各地养老保险基金中,用于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也就是说,中央调剂基金是从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中来,再全部拨付到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中去,所以基金性质不变、用途不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调剂基金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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